保卫处
按学校批准设置,共有人员28人。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、保卫处处长、专职人员、校园安保人员组成。
1、组织开展法制教育、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应急演练。
2、履行校内日常活动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职责,指导、监督、检查活动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。对大型活动、社团活动临时展位摊位、横幅悬挂、团队预约入校参观等的审批和管理。
3、 开展调查研究,参与突发事件处置,维护校园稳定。
4、 开展校园三防(技防、物防、人防)建设,承担校园技防设施的建设、维护工作。
5、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与属地公安、消防、工商、城管、街道、司法等部门协作,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。
6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。
7、协助公安机关处置校内治安案件、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。
8、对校内易燃易爆危险品、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购置进行审批和安全使用保管的检查。